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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高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9-13 来源: 被阅览数:次
政协铜陵市义安区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高豪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4年9月13日政协铜陵市义安区委员会第十四届二十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政协铜陵市义安区委员会第十四届二十次常委会议决定:
高豪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赵奎祥同志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