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培育扶持政策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章 勇 胜
目前,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集中在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领域,这些产业总体呈现出“发展势头好、发展速度快、发展潜力大”态势。今年我区净增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5家,全区共33家,11月份企业产值预计完成3.53亿元,去年当月完成3.22亿元,当月增长9.6%;1-11月份预计完成产值31.83亿元,同比增长22.0%。相对传统工业,我区战略新兴产业表现出产业集群有带动能力强和科技成果转化快等优势。但在发展中还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关键的核心技术少,科技支撑力量薄弱。除半导体产业技术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外,其它产业尚未实现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突破,缺乏自主技术研发能力和关键设备制造能力,且不能带动产业整体水平的提高。此外,部分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高,缺乏长远的技术发展战略。
二是龙头骨干企业少,产业规模难以形成带动能力。目前全区战新产业企业仅有33家,且起步较晚,在整体产业集群中占比不大,装备制造中成套产品少。其它产业领域具有引领作用的龙头企业都很缺乏,产业集群和聚集效应难以形成规模。
三是科技创新人才少,亟待引进和培养领军人才。科研人才及专业技术人员是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第一动力,我区科研人才相当短缺,尤其是高新技术人才严重不足,缺乏掌握核心技术的专门人才,2020年申报安徽省战略新兴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只有1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1人,严重制约了许多重要科研课题的申报和立项,难以满足发展新兴产业的需要。
四是体制机制不健全,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我区产业集群中既有传统产业,又有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支持推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一整套体制机制。尽管区政府科技经费投入逐年增长,比例逐年提高,但是专门投入新兴产业的资金相对偏少。加上管理部门分散,支持重点不突出,也没有单独的税收优惠政策、单列的启动资金或专项资金,缺乏对科技研发和产业化生产两头激励的扶持政策。
针对上述问题,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是摆在我区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迫在眉睫的战略性课题。为此,我们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发展战略新兴产业重要性的认识。要根据我省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新兴产业规划,对应我区产业发展,尽快研究和制订我区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实施规划的技术路线图,努力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高度重视义安经济开发区内新兴产业园区的建设,对新兴产业项目落户和发展作出部署,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产能过剩和资源浪费。对不具备新技术生产条件的产业项目,要协调企业主动投入到相关产业的配套及产业链延伸方向的产品生产中,杜绝“大而全”、低水平的重复投资。高度重视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产业控制进园问题,加大对入园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走出一条生态环保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路子。
二、增强企业产业自主创新能力。适时出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规定,支持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加快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培育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共同致力于项目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积极争取建立省、市与我区科技发展会商机制,努力实现我区战略新兴产业科技需求与省、市科技发展整体战略的有效对接。
三、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建议分行业筛选一批产业特色突出、产品链条较长、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打造一批创新型企业。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与重点产业项目的对接、配套。出台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措施,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满足重大科技项目企业专业化配套服务需求。
四、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通过加强国内外科技合作,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鼓励掌握核心技术、具有研发能力并能承担科技攻关任务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落户或来我区创业。对企业急需引进的人才,在人事关系、社会保障、子女入学、户籍管理等方面实施绿色通道,解决其后顾之忧。鼓励企业通过委培、定向等方式与高等院校联合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技术工人等,努力造就结构合理、层次不同的新兴产业人才队伍。
五、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政策扶持。建议对战略新兴产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财政支持等方面,给予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和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制定各税种的支持政策,激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发展战略新兴产业。设立区发展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战略新兴产业项目的引进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